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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大学2008年面向全省高校在籍一、二年级学生招生简章

时间:2009-04-11 21:32 浏览量:

辽宁大学是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的院校,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是培养外向型高级复合人才的国际商学院。

从2004年起辽宁大学首次面向省内各普通本科院校一、二年级学生进行“1+3”和“2+2”模式招生培养,经过四年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,为省内各高校学生提供了重新选择发展方向的机会。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,我校决定2008年继续面向全省高校在籍一、二年级学生招生。

一、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

1.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籍一年级学生(“1+3”模式)和二年级学生(“2+2”模式)(不包括独立学院、网络学院和在读国际商学院的学生)。

2.学习成绩优良,没受过纪律处分,外语达到较高水平,已学课程成绩全部合格。

二、招生专业

模式 专业 人数 “1+3”模式 会计学专业(国际会计方向) 30人

工商管理专业(国际工商管理方向) 30人

“2+2”模式 会计学专业(国际会计方向) 30人

工商管理专业(国际工商管理方向) 30人

三、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

1、报名时间:考生自即日起开始报名,报名时间截止到2008年 7月18日。

2、报名方法:

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:

(1)直接到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办公室报名,填写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登记表》,每名考生填报一个志愿,同时可填报是否服从调剂。所有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。

(2)登录辽宁大学网站:http:///www.lnu.edu.cn,点击《辽宁大学2008年面向全省高校在籍一、二年级学生招生简章》附件2下载并填写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登记表》,考生需将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、学生证复印件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邮寄至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(请使用EMS特快专递),邮寄地址为:沈阳市道义经济开发区京沈街58号 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招生办公室(110136)

四、考试

考试方法: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,笔试为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考试,笔试合格后参加由辽宁大学组织的面试。

考试科目:笔试考试科目为英语(省教育厅组织统一出题)

考试时间:笔试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(周二)上午9:00-11:30

考试地点: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

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
五、录取

1.按考生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;

2.考生成绩按笔试及面试成绩加总计算,总分达到我校招生要求,经审核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,最终由我校录取。

六、手续办理

1.考生一经录取,由辽宁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
2.辽宁省教育厅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指导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。

3.考生可凭下述材料到辽宁大学报到:

(1)录检表(考生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,需加盖学校学生处公章)

(2)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(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)

(3)考生在校期间鉴定(需由学校学生处出具、并加盖公章)

(4)考生的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

4.如发现录取考生不符合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,辽宁省教育厅将不予办理学籍变动手续。

七、学历与学位授予

在辽宁大学完成后两年(“2+2”模式)或三年(“1+3”模式)本科课程。修满规定的学分,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标准者,将获得辽宁大学毕业证书和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
八.学费标准

根据省物价局批准,学费标准为每学年2.6万元。

九.咨询方式

电 话:024-62602051 62602151 62602061

传 真:024-62602051

电子信箱:lina@lnu.edu.cn

网 站:http://www.lnu.edu.cn

附件1. 《辽宁大学2008年面向全省高校在籍一、二年级学生招生工作答家长问》http://web.lnu.edu.cn/docs/08.doc

附件2.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登记表 http://www.lnen.cn/secpage.htm?actionType=viewjsp&id=8144

附件3.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在省内普通本科院校中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学生的通知 辽教发[2008]52号

省内各普通本科院校:

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试办国际商学院的通知》(辽政办发[2002]14号)精神,加速培养国际商务人才,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撑,我厅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开始在省内国际商学院和各普通本科院校中进行了“2+2”、“1+3”模式联招联考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
今年我厅继续在省内国际商学院和各普通本科院校中进行“2+2”和“1+3”模式联招联考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

1.省内各普通本科院校的全日制在籍二年级和一年级本科学生(不包括独立学院、在读国际商学院和专升本、中职升本的学生)。

2.学习成绩优良,没受过纪律处分,外语达到较高水平,已学课程成绩全部合格。

二、报名方法和报名时间

报名工作由各国际商学院具体负责。考生须经原就读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方可报考。各国际商学院招生计划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。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以从网上下载考生登记表(附件2)。每名考生填报“报考学校”和“报考专业”时,还需填报“是否服从调剂其它国际商学院或其它专业”。考生可向各国际商学院咨询报考所需的相关信息。考生报名时间截止到2008年7月20日。各国际商学院于7月23日将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(附件3)报送到我厅高等教育处。

三、考试办法、科目、时间和地点

考试分为统一科目考试和面试。统一考试科目为英语。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上午9:00-11:30,考试地点设在大连(东北财经大学),面试方式及时间由各国际商学院确定。

四、录取

1.我厅对参加联招联考的学生实行统一录取方式,根据招生计划,按考生统考成绩确定面试名单。

2.面试由各国际商学院组织,面试内容和方式由各国际商学院根据对人才的需要目标自行确定,择优录取。

3.录取名额不满的学校和专业可以从其它院校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录取。各校要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。

4.考生录取后,由省教育厅下发“关于考取国际商学院学生学籍变动有关事宜的通知”(以下简称学籍变动通知),同时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
5.被录取考生携带“学籍变动通知”和“录取通知书”到原学校办理录检表、学习成绩单、组织关系和调转人事档案,我厅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。

6.考生凭上述材料到录取学校报到。

7.如发现录取考生不符合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,我厅不予办理学籍变动手续。

五、学历、学位授予

由国际商学院录取的学生统一改学经济类或管理类的专业(具体见国际商学院招生计划),按两年(“2+2”模式)或三年(“1+3”模式)制培养,实行学分制管理,学生毕业时颁发国际商学院所在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
六、收费标准

国际商学院按成本补偿原则收费。各校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报省物价部门批准。学生被录取后,从第三学年起(“2+2”模式)或从第二学年起(“1+3”模式)向被录取学校缴纳学费。

七、各国际商学院自行制定招生简章,报我厅审定后,可通过网上及其它媒体进行宣传。有关事宜可登录各校网站查询。

八、各学校要积极支持国际商学院的联招联考工作,支持优秀学生到国际商学院学习,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,为我省国际商务人才的培养做出贡献。

请各学校务必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本科在籍二年级学生(“2+2”模式)和一年级学生(“1+3”模式)。

二OO八年六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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