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大学是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的院校,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是培养外向型高级复合人才的国际商学院。
从2004年起辽宁大学首次面向省内各普通本科院校一、二年级学生进行“1+3”和“2+2”模式招生培养,经过九年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,为省内各高校学生提供了重新选择发展方向的机会。经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2013年度在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中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学生的通知》(辽教发[2013]95号)文件批准,我校决定2013年继续面向全省高校在籍一、二年级学生招生。
一、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
1、 考生须是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、且为第二批次以上录取的二年级(“2+2”模式)和一年级(“1+3”模式)本科学生(不包括高考提前批次录取、定向招生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;不包括在读国际商学院和专升本、中职升本的学生)。
2、考生须学习成绩优良,没有受过纪律处分,外语达到较高水平,已学课程成绩全部合格。
3、考生须经现就读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。
4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不予颁发准考证。
5、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各项信息,如发现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,将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。
二、招生专业
模 式 |
专 业 |
人 数 |
“1+3”模式 |
会计学专业 |
60人 |
“2+2”模式 |
工商管理专业 |
20人 |
三、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:考生自2013年5月13日起开始报名,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 6月3日。
2、报名方法:
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网站http://swibs.lnu.edu.cn,点击《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2013年面向全省高校在籍一、二年级学生招生简章》附件1下载并填写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登记表》,考生需持登记表3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、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至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报名。
地址为: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则行楼310室 新华国际商学院办公室
3、考生须经原就读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方可报考。
4、考生在填报“报考学校”和“报考专业”时,还需填报“是否服从调剂其它国际商学院或其它专业”。
四、考试办法、科目、时间和地点
1、考试方法: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考试分为统一科目考试和面试。统一考试科目为英语,英语考试参照《公共英语等级考试》5级标准命题,考务、录取等各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由省招考办制定,并统一组织实施。统一考试合格后参加由辽宁大学组织的面试。
2、英语统考时间为2013年6月23日上午9:00~11:30,考试地点设在东北财经大学。
3、面试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。
4、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五、录取
1、录取原则:教育厅按省统考考试成绩划定相应录取资格分数线;学院组织达到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;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,择优提出录取名单。
2、如学院部分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将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。
六、手续办理
1、考生一经录取,凭“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考取省内两所国际商学院学生学籍变动事宜的通知”到原就读学校办理学籍变动手续:
(1)录检表(考生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,需加盖学校学生处公章)
(2)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(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)
(3)考生在校期间无违纪鉴定(需由原学校学生处出具)
(4)考生组织关系
(5)考生调转纸质人事档案和学信网上的学籍电子档案。
2、考生凭上述材料到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报到。
3、如发现录取考生不符合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,辽宁省教育厅将不予办理学籍变动手续。
七、学历与学位授予
被录取学生统一改学“会计学”或“工商管理”专业,在辽宁大学完成后两年(“2+2”模式)或三年(“1+3”模式)本科课程。修满规定的学分,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标准者,将获得辽宁大学毕业证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八、学费标准
学生被录取后,从第三学年起(“2+2”模式)或从第二学年起(“1+3”模式)向辽宁大学缴纳学费。学费标准为每学年2.8万元。
九、咨询方式
电 话:024-62602051 62602151 62602061 62602181
传 真:024-62602051
网 站:http://www.lnu.edu.cn
http://swibs.lnu.edu.cn
附件1. 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登记表》
附件1
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登记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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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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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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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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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寸 免冠 照片 |
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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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详细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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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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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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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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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考生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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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就读学校及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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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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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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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服从调剂到其他国际商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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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服从调剂到其他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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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 人 简 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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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庭 主 要 成 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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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现 就读 学校 学习 成绩 |
第一 学年 |
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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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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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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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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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 学年 |
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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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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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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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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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无挂科 |
本人签字: 年 月 日 |
在校期间 受过何种 奖励及处分 |
本人签字: 年 月 日 |
现就读学校 意见 |
负责人签字: 盖章: 年 月 日 |
省招考办审核意见 |
省招考办盖章 年 月 日 |
省教育厅 审核意见 |
省教育厅盖章: 年 月 日 |
1、此表可复印,一式三份,报考学校、省招考办和省教育厅各一份。
2、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。